保荐机构先行赔付责任险落地
- 发布时间 2016.12.20
- 来源 上海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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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安产险完成业内首笔保荐机构先行赔付责任险投保,投保方为一家总部位于华东的保荐机构,这为推动保险企业利用创新金融保险产品深入证券业风险管理体系、助力国内证券市场稳定发展再迈进一步。
所谓保荐机构先行赔付责任,即由相应发行人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中构成欺诈发行而引起的保荐机构责任。2016年1月始,证监会发行制度改革,明确规定“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进一步强化首次公开证券发行中介责任,遏制欺诈发行行为,完善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措施。
分析人士表示,“欣泰电气(300372,股吧)”等事件中保荐机构先行赔付的举措,充分证明了这一创新制度对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积极意义。由此,这一规定也为保荐机构带来先行赔付风险。
针对这一新增风险敞口,平安产险高端责任险事业部负责人沈乐行介绍,平安产险本着社会责任建设积极思考,得到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证券业协会支持,组成保险行业共保体,市场首推“保荐机构先行赔付责任保险”,通过创新金融保险产品,切实为保荐机构化解风险。
为进一步了解和解决保荐机构的风险管理需求,搭建保险行业与证券行业间的互动平台,平安产险还联合平安集团旗下平安证券共同主办了“2016年度保荐机构先行赔付风险管理论坛”,围绕保荐机构关于先行赔付这一风险管理的新课题展开探讨,来自中信证券(600030,股吧)、招商证券(600999,股吧)、国信证券(002736,股吧)、银河证券、国金证券(600109,股吧)、兴业证券(601377,股吧)、安信证券、平安证券等近20家保荐机构代表参加了本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