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命周期表启用 你想买的这些保险产品会涨价吗?
- 发布时间 2017.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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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生存作为给付条件的年金型养老保险、两全保险新发产品存在保费上升的可能性。
伴随着2017年1月1日,保险业第三套生命表《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下称第三套生命表)的启用,市场上出现不少利用新生命周期表“炒涨价”的保险营销文案。
生命表,是根据一个国家一段时期内被保险人实际的死亡统计资料编制而成,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该国人均寿命、疾病等情况。生命表被广泛应用于寿险产品定价、现金价值计算、准备金评估、内含价值计算、风险管理等各个方面。
第三套生命表是保监会去年底发布的一套全新生命表,该套生命表共收集3.4亿张保单、185万条赔案数据,覆盖了1.8亿人口。编制出的新生命表显示,被保险人群死亡率较第二套生命表有明显改善。其中男性和女性寿命分别为79.5岁和84.6岁,较第二套生命表数据分别提高2.8岁和3.7岁。
这样的变化是否真的会带来保险产品涨价呢?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寿险定价原理。长期寿险的保费费率是由死亡率、预定利率、附加费用率决定的。生命表反映的是人的死亡率,所以生命表的数据是长期寿险费率高低的重要影响因素。
相对于第二套生命表,新生命表死亡率降低了,平均寿命提高。那么,以死亡作为给付条件的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的新发产品理论上存在降低保费的可能性。由于生存期限变长,养老年金的给付期拉长,保险公司给付压力增大,因此以生存作为给付条件的年金型养老保险、两全保险新发产品存在保费上升的可能性。
但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可能性是在假设其他定价因子(包括预定利率和附加费用率)不变的情况下成立的。实际上,自2015年人身险费改完成以后,普通型、分红型、万能型寿险预定利率上限均放开,而附加费用率则跟公司经营成本挂钩。因此,各家保险公司往往会根据自身经营策略,适当调整上述两项因子,以使得自家产品在市场上更具竞争力。
实际上,保险公司有权利选择继续采用老生命表还是新生命表,且考虑到市场竞争,保险公司对调价会比较慎重,市场不必过分担心。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相关负责人亦曾明确表示,在保监会实行人身险费率市场化之后,各家保险公司对于产品的定价自主权较大,因此本套生命表对于寿险产品定价影响并不大。
此外,2015年万能保险责任准备金的评估利率上限由2.5%调整至3.5%,一年以后的2016年9月,在对万能险史上最严新规中,这一上限被降至3%,也就意味着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上限降至3%。受新规影响,保险公司万能险定价将更保守,消费者可获得投资收益也就降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