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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现金流出持续承压 重拳严管“坏孩子”

防风险成险企今年首要任务。4月11日,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召开的偿付能力监管工作培训班上通报了中央对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项俊波涉嫌严重违纪进行组织审查的决定,并指出全行业要深刻认识当前保险业存在的“偿付能力不足”、“流动性”、“公司管控不到位”、“外部传递”几大突出风险。

严防四大风险

在4月11日召开的偿付能力监管工作培训班上,陈文辉多次提及风险防范,“行业的整体风险管理能力还有待提高,个别公司治理失效、管控无力,极易成为风险爆发点。此外,还有外部传递的风险,当前国际经济政治形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我国处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时期,利率汇率、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等外部因素的变化,都可能诱发保险业风险”。

对于保险公司急剧上升的流动性风险,陈文辉指出,保险业处于退保和满期给付高峰期,将持续面临较大的现金流出压力,少数经营激进的公司存在较大的流动性风险隐患。今年应对流动性风险成为人身险领域今年的重头戏。某大型保险公司精算负责人分析认为,在低利率环境和“资产荒”的背景下,保险业资产端和负债端的矛盾仍然突出,部分中小保险公司的短期流动性风险需要引起高度关注。而现金流管理综合反映了保险公司的管理能力,寿险公司应加强现金流管控风险。如果现金流管理能力强,即使面临较高的退保和给付支出,公司仍然可以通过增加长期保单销售收入、合理安排资产变现、控制开支等方式应对流动性风险。

目前,各险企正在通过增加注册资本金、大力发展长期储蓄型及风险保障型业务、发行资本补充债应对流动性压力。一位保险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大多数保险公司都在积极转型,控制万能产品销售的同时增加传统保障型产品的销售。积极拓展网络销售,依靠意外险和理财产品的销售迅速扩大保费规模,积累客户资源”。

重拳严管“坏孩子”

去年以来,个别保险机构的“非理性举牌”、“与一致行动人非友好投资”、“跨境跨领域大额投资和并购”、“激进经营和激进投资”、“产品多层嵌套和监管套利”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保险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究其原因,陈文辉认为,根源是个别机构缺乏对金融规律、保险规律和保险资金运用规律的正确认识;其次则是公司治理缺陷,个别机构公司治理形同虚设,缺乏对大股东的有效制衡,职业经理人履职不到位;此外,还有行业竞争压力和低利率环境等外部因素,个别中小保险公司急功近利,贪快求全,片面追求规模和利润。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监管制度、交易规则等不健全,也为其提供了可乘之机。

面对保险市场不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保监会去年以来就对“偿二代”数据真实性开展大检查,将市场反映问题较多的重点公司以及投资和经营激进、增资频繁且金额较大的公司列为检查重点。

对此,陈文辉就指出:“如果保险公司增资的资本不是股东的真金白银,而是利用保险公司自身的资金,通过复杂的金融产品和资产管理计划等途径进行自我注资、虚假增资,那么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可能就成为保险行业的马奇诺防线,被绕过去。”

“偿二代”二期工程启动

据陈文辉透露,保监会将启动“偿二代”二期工程,完善监管体系,健全监管机制,发挥监管合力,积极稳妥处置潜在风险点,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促进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

据了解,保监会去年6月发布2016年保险公司SARMRA评估方案。按照方案,保监会组织36家保监局对所有保险公司开展了SARMRA监管评估,引入了风险综合评级,然后结合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按得分高低分为A、B、C、D四类评级。

根据保监会下发的《关于2016年偿二代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评估结果》,2016年共72家寿险公司纳入偿二代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评估范围,平均得分为76.35分。而产险公司2016年平均得分为70.72分,再保险公司平均得分最高,为81.91分。

对于重点公司,陈文辉还曾表示,下决心处置潜在风险点,要密切跟进非寿险投资型业务满期给付情况,督促保险公司加强资金调配,确保按时足额给付到位,切实维护好消费者权益。

“2017年及今后一段时期,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工作将牢牢把握"保险业姓保、保监会姓监"的定位,扎实推进保险业防控风险、服务大局、改革发展三大战略,切实把"防范风险和强化监管"作为重中之重,坚决处置存在的风险隐患、撤销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能力备案、处罚违规机构、问责投资责任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陈文辉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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