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涛为中保协划重点:定行业示范条款占首位
- 发布时间 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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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在2017全国保险行业协会座谈会上表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要突出发挥好行业自律功能,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的局面。
他指出,在新形势下保险行业协会要着眼于单个公司想做而做不成的事情、监管部门想做而做不了的事情,行业迫切需要但尚处空白地带的事情,发挥好协会自律的作用,补好行业发展的“短板”。他还划出保险行业协会发挥自律功能的四大重点领域。
一是牵头制定发布行业示范条款。
示范条款是设计保险产品、厘定保险费率的重要依据,也是行业自律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在保监会相关部门指导下,中保协先后制定发布商车示范条款,地震巨灾保险、责任保险、农业保险等示范条款15个,并配合商车改革,组织开展了创新产品评估。下一步,要配合商业车险、责任保险、巨灾保险、农业保险等工作推进,加强示范条款制定工作,推进风险研究平台建设,增强自律工作的职能。
二是围绕保险业务操作和销售理赔服务,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
制定标准是行业自律的基础手段。近年来,结合商车改革、财产险备案类产品自主注册改革、巨灾保险、再保险等落地实施,中保协制定和发布了20多项行业操作细则和标准流程。接下来,要针对市场的一些乱象继续加强标准建设,建立起覆盖范围广、数量适度的标准体系,同时加强标准宣贯。各地方协会可以从中取其精华、因地制宜,建立起区域性的标准体系。
三是促进保险从业人员素质提升。
社会对保险业的偏见有一部分原因直接来源于从业人员素质偏低。下一步,针对营销员资格考试后人员大量增加但素质良莠不齐的问题,以及核保核赔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等问题,保险行业协会要加大培训工作力度,积极开展网络培训以及各类专题培训,推进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提升。中保协可以与各地行业协会做好联动,建立健全行业教育培训体系。
四是做好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
信息披露是风险防范的基本制度和重要手段。目前,按照信息披露工作要求,中保协官方网站对保险公司年度信息等17个项目、6400余条信息进行披露。在全行业加强风险防范的大环境下,协会在信息披露上要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研究分析,针对信息披露中披露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定期向保监会反馈情况,及时向保险机构提出改正意见,配合保监会、保险机构共同推进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同时,充分发挥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研究制定会员信用档案、建立会员信用评价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应用,充分发挥信息披露作为社会监督重要窗口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