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银保产品预期收益悄然抬升 存在误导客户行为引关注
- 发布时间 201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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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银行理财”,实则是“银行代销保险”!
年末将至,和往年一样,银行理财发行数量、预期收益也悄然抬升,吸引了不少投资者。然而,当《国际金融报》记者近日以储户身份走访多家沪上银行时却发现,不少银行理财经理在介绍“银行理财产品”时,存在简单以“理财产品”代称“银行代销保险产品”,模糊概念的情况。
“您可以看看我们的理财产品。我们有几款理财产品收益率都不错,收益率最高可达5.2%,比大额存单高。额度有限,需要抢购,建议您早点买。”当记者咨询大额存单时,某国有大行沪上支行理财经理却向记者介绍起几款“高收益”的理财产品。
但当记者再三追问这些理财产品的具体标的时,上述国有大行理财经理却吞吞吐吐地表示,这“理财产品”并非银行理财产品,而是银行代销的保险产品。“虽然是保险产品,但我们这几款产品都是可以保证收益的。”上述理财经理强调。
无独有偶,在走访的多家银行中,记者均碰到了雷同的情况。这些理财经理向记者推荐的“高收益、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实际上均为银行代销保险产品。
近年来,银行理财产品变保险的事件频频发生,银行业内人士透露主要是由于理财经理为完成业绩在介绍产品的时候没有实事求是,存在误导客户的行为。尤其是缺乏理财知识的群体,他们对保险、理财了解得比较少,很容易被忽悠。
那么,像上述这些银行理财经理一样,推荐银行理财产品时,直接拿大额存单收益率与其保险产品收益率作对比,并且在介绍过程中全程都简单地以“理财产品”代称“银行代销保险”产品,真的可以吗.
答案是:不行!
事实上,为了杜绝存款变保单等乱象,银监会早于2010年11月就曾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规定“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混淆销售,不得将保险产品收益与上述产品简单类比”、“应当向客户说明保险产品的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等。
业内人士建议,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不要轻信高收益,购买的时候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重点关注风险提示;其次,在理财经理介绍产品的时候投资者可重点了解产品的投资范围或投资标的;最后,投资者在购买签约的时候要再次确认合同,重点关注签约主体,不要被银行工作人员提供的一张张单子所迷惑,签名时要仔细看清楚,警惕“存单变保单”、“理财变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