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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海事保全责任险在沪诞生

昨天,上海海事法院与上海保监局联合在全国首次推出海事诉讼保全责任险以及保证函推荐格式文本,这是双方助推航运金融创新的有益实践。

据悉,上海保监局与上海海事法院共同签署《关于共同促进航运保险发展服务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合作备忘录》,建立了包括国际航运保险制度创新合作、航运保险纠纷化解协作以及工作沟通和信息共享等合作机制。在航运保险制度创新方面,在上海保监局的指导和上海海事法院的支持下,上海航运保险协会开发推出海事诉讼保全责任保险,主要承保因错误保全造成的海事保全被申请人或第三人的直接经济损失,这是诉讼保全责任保险在海事诉讼中的首次运用。

针对这一新型的责任保险产品,上海海事法院还在全国首次推出海事诉讼保全保证函推荐格式文本,以降低保全申请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提高海事诉讼保全担保的可靠性,拓宽诉讼保全担保渠道。格式文本具有明显的海事诉讼特色,推荐文本中列明了海事审判中常见的保全类型,便于保险公司根据不同保全类型存在风险的差异核定费率和收费方式,也便于海事法院进行审查。

在上海海事法院审理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原告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成为这项创新产品的首位“尝鲜者”,“这一新型的海事诉讼保全担保方式,手续规范且非常简便,减少了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的担保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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