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险资入市 读懂监管讲话背后三个信号
- 发布时间 201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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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定调:不短炒、不敌意收购、不做野蛮人、不成“泥石流”、不当风险制造者
昨日,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对于保险机构、保险资金提出了“五要五不”:“要做金融安全维护者,不做金融风险制造者”、“要做长期资金提供者,不是短期资金炒作者”、“要做善意财务投资者,不做敌意收购控制者”、“要分清保障与投资属性的主次,绝不能本末倒置”、“要做资本市场友好投资人,绝不成为众皆侧目的野蛮人,资本市场的‘泥石流’”。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监管更注重问题导向思维。“要清醒地看到,行业在快速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暴露出一些新的问题,”项俊波强调直面行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行业在快速发展中暴露出一些新的问题,部分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方面资产负债不匹配,集中举牌、跨领域跨境并购,投资激进,少数公司虚假出资和虚假增资追求快速扩张,一些公司股东结构治理结构亟待优化。
对此,项俊波表示,对违规问题将查实查深查透。首先,加强现场检查,查实查深查透违规问题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对个别保险机构在股票市场“快进快出”的投机行为,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规范。其次,强化资产负债匹配,研究制定资产负债管理能力标准,开展定期执行情况的评估,促进保险公司承保和投资协调运转、资产和负债良性互动。第三、严格控制保险资金对外投资节奏和重点。
“关于上述强化资产负债匹配措施,保监会点到了近期资本市场险资举牌问题的核心、本质”,南开金融学院教授朱铭来对蓝鲸保险表示,如果负债端、业务端结构不进行合理调整,负债成本居高不下,从经营角度来说,就逼着保险机构在资产运用端从事举牌、高风险、高回报、短期投资等操作。
“因为如果产品本身是一个高成本、中短存续期的产品,就决定了保险公司的投资策略,因此,最治本的环节应该是在负债端。”朱铭来表示,保险公司要对业务结构进行调整,保险姓保,任何一个产品,都要以保障功能为核心,万能险不是不能做,而是其本身还是保险产品,因此其保障成分在整个产品占的比例应该有所上升。
险资入市有新要求,分析:险资入市大局不变
那么,未来什么样的保险资金将进入股市、如何进入股市,成为市场关注焦点。
“首先,你要用自己的自有资金来买”,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表示。根据陈文辉透露,近期拟出台以下措施:一是明确禁止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收购上市公司;二是明确保险公司重大股票投资新增部分资金应使用自有资金,不得使用保险资金;三是对于重大股票投资行为,须向保监会备案,对于上市公司收购行为,须报保监会事前核准;四是将权益类资产占保险公司总资产比例从40%下调至30%,将单一股票投资占保险公司总资产比例从10%下调至5%。
值得关注的是,以上政策,大部分框架在今年早已制定。今年8月26日,保监会曾下发《关于加强保险机构一致行动人股票投资监管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对险资及一致行动人举牌、参与上市公司收购等行为实施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
蓝鲸保险查看资料发现,当时,保监会已对提前报备、一致行动人等拟出台新规。“意见稿”主要内容包含:1.划定重大股票投资(总股本20%)并要求在上市公司公告后3日内向保监会报备。2.对保险机构收购上市公司实施事前申请,重申收购资金应使用自有资金,不得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收购上市公司。3.加强一致行动人监管,保险机构与其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开展重大股票投资的,除提交备案报告外,新增投资部分应使用保险公司自有资金。
“保监会即将出台的新规,更多在于规范,而并非意在限制。”华泰证券首席分析师罗毅表示,监管层的意图,并非是打击险资多元化投资方向,而是对不合规投资现象进行管理和规范。
其实,早在2015年底起,保监会已对保险公司举牌上市公司股票做出信息披露规定。要求保险公司持有或者与其关联方及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及之后每增持达到5%时,在3日内通知该上市公司予以公告,并在上市公司公告后2日内在保监会各制定渠道发布信息披露公告。
“我们将把险资去年‘救市’时放宽的投资比例再收回来。这个比例,稳健型公司用不了,反倒让激进型公司钻了空子。”陈文辉昨日表示。但险资退潮,对股市会有何影响?在陈文辉看来,目前恒大、前海两家公司投资股市资金共有574亿元,仅占保险资金股市投资总额的3%,监管整顿是对投资风险定向“挤脓包”,不会影响股市稳定。
对于险资未来如何入市,买哪些上市公司的股票,陈文辉强调,保监会不支持保险公司举牌与保险行业无关的上市公司,投资应服务于保险主业,对于险资未来的收购,监管将严格审批。“你们熟悉的是保险金融相关行业,怎么可能去管好一个实业公司,一个制造业或者一个乳业公司?不可能,所以保监会坚决反对保险公司以控制为目的,投资这样的上市公司。”
有效协作监管背后:险资不应被侧目,“一视同仁”更公平
“保监会姓监”,昨日被保监会主席项俊波首次提及。项俊波强调,要正确分清监管与发展的主次。监管是根本功能、核心职责、主要职责。监管是健康发展的前提,发展是科学监管的结果。只有监管科学有效,发展才能行稳致远。要进一步扎实做好监管工作,巩固发展的基础,为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激发行业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在谈到问题时,项俊波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其中,监管自身的理念、规则、力度有待强化”被提及。而在接受采访时,陈文辉也表示,监管相对于市场,永远有一个滞后的时限。因为在市场上没有出现这样一些现象或问题时,监管是很难提前想象到。“监管一定程度上滞后于市场是一个正常现象。关键是遇到问题,应该及时的把监管制度给予完善。”
而对目前监管遇到的难题,陈文辉也直言,金融创新大背景下,资金通过各类通道业务、变形创新,为投资人提供了极为便捷的变通选择,增加了市场准入和入股资金审查难度。而股权代持、表决权转让、一致行动约定等安排,大多是私下签订,监管手段无法查明,只有通过诉讼等司法手段才能获得线索证据。各方须携手将监管防线连成片,提高监管效率。“对保险机构虚假增资问题,保监会查起来很困难,而央行反洗钱系统一目了然。”
对此,项俊波提出,今后将从严从重监管,切实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其指出,保险资金运用必须把握审慎稳健、服务主业的总体要求,把握好三个原则:投资标的应当以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股权等非固定收益类产品为辅;股权投资应当以财务投资为主、战略投资为辅;少量的战略投资应当以参股为主。努力做资本市场的友好投资人,绝不能让保险机构成为众皆侧目的野蛮人,也不能让保险资金成为资本市场的“泥石流”。
“确实,监管,不是保监会一家的职责,需要央行、证监会、保监会一起来协调,跨界资金的运用,只有一行三会通力合作,才能堵住漏洞。”朱铭来表示,但值得强调的是,未人民银行、保监会、银监会及证监会协作,创建一个更加公平的市场的同时,应注意,规则不仅仅是针对保险资金的运用,对基金类等资金,都要防止出现高杠杆率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