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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家险企存自查走过场遭保监会通报 均为中小保险公司

中国证券网讯 近期从业内获得的一份保监会最近下达的《关于保险机构“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自查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稽查局函〔2016〕453 号)》(下称“《通报》”)显示,10家险企因“自查走过场”等原因被通报,被通报险企均为中小保险公司。此外,《通报》提到,“法人机构要特别关注高杠杆率、资金运用等方面问题,自查不到位的要做好补课。”

据证券日报12月16日报道,《通报》提到,按照保险机构“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工作统筹部署,各保险机构开展了为期两个多月的自查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显著成效。但经监管部门审核发现,部分公司存在自查走过场、问题反映不完整、风险揭示不充分、自查结论与监管部门日常掌握情况存在较大差距等问题。《通报》显示,有10家保险公司(3家财险公司、7家寿险公司)及4家保险资管公司被通报。

据悉,保监会曾于7月28日向保险机构下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保险机构“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险机构聚焦十大风险开展回头看工作,包括公司治理风险、产品风险、资金运用风险、偿付能力风险、“资产负债错配、流动性及利差损风险”、“跨市场、跨区域、跨行业传递的风险”、群体性事件风险和声誉风险、“五虚”问题、重点领域业务经营的合规性、内控有效性风险等内容。

其中,针对资产负债错配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利差损风险,保监会要求保险机构重点关注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久期匹配和收益率匹配情况,重点检查业务现金流、资产流动性情况和流动性风险的防范应对,存量业务利差损风险状况和利差风险的防范应对情况。

通报表示,全行业要以上述公司为戒,进一步端正态度,提高认识,认真做好“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工作。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公司自查整改取得实效。

《通报》要求各保险机构要围绕重点,特别是项俊波主席在“十三五”保险业发展与监管专题培训班上提出的十大风险,结合监管部门自查审核意见,深入开展自查。法人机构要特别关注高杠杆率、资金运用等方面问题,自查不到位的要做好补课。各保险机构要梳理自查发现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找准症结,积极主动整改,研究建立治理的长效机制。

《通报》提到,下一步保监会将从严查处,强化监管震慑。“监管部门要扎实做好监管抽查工作,各检查组应以发现问题、揭示风险为首要任务,切实摸清存在的问题与风险状况,力争排除重大风险。各保监局对自查整改不认真的保险分支机构和中介机构,要及时采取措施,将其作为监管抽查的重点对象,开展现场检查,并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的前提下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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