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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授牌

10月31日,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新闻发布会在浙江宁波举行。中国保监会发改部副主任(负责人)何肖锋在会上表示,保监会将把宁波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纳入推进行业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工作,会同浙江省政府研究和协商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工作。

保监会和浙江省政府、宁波市政府共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和浙江省省长车俊将共同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具体指导宁波保险创新工作,讨论保险创新试验方案,考核、评估创新试验工作。

与此同时,保监会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与浙江省和宁波市政府的沟通协调,指导宁波市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对改革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对较为成熟的创新经验,保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程序组织在更大范围推广实施。

何肖锋介绍,在第二天(11月1日)举行的试验区推进大会上将进行授牌,保监会同意并支持宁波建设中国保险博物馆、风险实验室等行业平台。同时,保监会原则同意明年上半年在宁波举办首届“中国保险创新论坛”,目前相关准备工作正在推进中。希望能够把论坛打造成为汇聚行业智慧、推动国际交流合作、促进行业发展的“保险达沃斯”。

此外,保监会支持宁波市充分发挥国家保险创新试验区的示范作用,先行先试,按照“全域保险”和“全产业链”路径,统筹推进保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支持宁波在保险业“十三五”规划所列明的重点探索领域和“社保商办”“税延养老”等重大保险创新领域,为全国示范探路。而且,支持在宁波探索实施更加灵活高效的监管政策。在法人机构批设、创新项目试点、保险产品审批、保险资金运用等方面给予宁波相应的政策倾斜。根据试验区建设实际需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赋予宁波在机构设立(撤销)、职场变更、产品创新等领域更多的自主权,探索在宁波试行区域性保险产品注册制。

何肖锋表示,在宁波设立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是践行五大发展理念、落实“新国十条”的必然要求。从行业层面来看,这次设立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也是保险业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现实需要。从地方来看,宁波市具备了设立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良好基础。

对于试验区的主要目标,何肖锋说,力争用3-5年时间,推进保险业创新驱动发展取得新成效,初步建立起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与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服务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取得新进展、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新突破、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再上新台阶,为全国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宁波保监局局长赵巍以及浙江省政府金融办、宁波市金融办负责人也参加新闻发布会,并介绍了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建设进程。

保监会官网6月30日披露,国务院同意在浙江省宁波市设立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保监会会同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浙江省宁波市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要扩大保险服务领域,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完善巨灾保险制度体系,推广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要拓展保险服务内容,加快发展各类责任保险,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要加强保险服务供给,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大力发展服务“双创”保险业务,加快发展小微企业保险,推广出口信用险和国内贸易信用险,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要延伸保险服务链条,丰富“三农”保险产品体系,稳步发展农村互助合作保险,促进新农村建设。要加快保险创新步伐,培育发展创新型保险机构,打造保险创新产业园,加强保险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保险资源集聚高效利用。要大力发展国际保险业务,推动国际保险交流与合作,提高保险国际化水平,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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