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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交纠纷 网上处理 浙江“余杭经验”获进一步推广

11月29日,杭州市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临安工作室揭牌。至此,连同此前成立的杭州市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滨江、西湖、下城工作室,杭州市已有4家法院设有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工作室,这标志着浙江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自2015年11月起,杭州市余杭区正式试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法院、保险公司、人民调解组织、交通事故纠纷当事人等多方共赢。主要有两方面特点:行业调解前置;调判一致,类案同判。特别是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前置及在线纠纷调解,更为便捷、快速、平和地化解纠纷,消除对立和矛盾。

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到余杭调研时,对余杭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综合改革工作予以肯定,希望进一步总结推广余杭经验,为全国提供样板;进一步适应互联网发展的需要,推进法院审判等方面的改革,包括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

为更好地推广余杭“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纠纷中的作用,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对接,9月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司法厅、浙江保监局联合召开诉调对接专题协调会,并于9月30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我省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及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专题协调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及“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流程操作细则》,要求各地区选择1-3个县(市、区)进行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综合改革工作,有效化解纠纷矛盾,切实让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综合改革成果早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纪要》明确了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的相关内容: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建设由人民法院负责协调;保险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与管理由司法行政及保险监管部门联合负责;人民调解员的选聘、培训及日常管理由各地保险行业协会具体负责,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及保险监管部门予以指导;有条件的地方要争取将保险行业人民调解纳入“以奖代补”考核或作为社会管理性内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提高保险行业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水平。

《纪要》还明确了此项综合改革的相关规范:统一调判标准,实现类案同调同判,提高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公信力;行业调解前置,充分发挥行业自治及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作用,除特殊情况外,未经保险行业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规范调解流程,提升保险行业人民调解规范化水平;当事人双方愿意、有条件、简易、事实清楚等方面的案件尽量在线处理。

据西湖区法院院长程建飞介绍,西湖区试运行“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两个多月来,已通过该平台处理了100多个案件。9月份,西湖区吴先生向西湖区法院起诉要求交通事故全责方刘某和保险公司赔偿其各项费用共计23万元。起诉后通过法院工作人员引导,吴先生了解并同意通过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进行处理。通过“案件预判”,吴先生发现如果等法院判决,能拿到的钱大概与自己的诉求差了5万多元,还要经过很多道程序,花不少时间。经过法官和调解员耐心解释,吴先生与刘某及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赔偿各项费用共计18万余元,刘某赔偿吴先生医疗费8500余元,扣除刘某垫付的1万余元,吴先生返还刘某1900余元。吴先生二十几天就处理完了整件事情,还少跑了好几趟法院,很是开心。

据了解,近期,金华市保险行业协会等浙江其他地区保险行业协会纷纷组织当地人民法院、司法部门及相关保险公司负责人赴杭州学习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综合改革经验,积极落实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综合改革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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