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转型发展布局 保险金信托业务逐渐受到市场认可
- 发布时间 2016.12.23
- 来源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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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传统信托业务遇冷,信托公司转型发展布局保险金信托业务,并逐渐受到市场认可,发展势头强劲。自2014年创新推出保险金信托业务,截至目前,中信信托和信诚人寿已共同协助近500位高净值人士实现“保险+信托”的传承规划。
“所谓保险金信托是指委托人(投保人)以保险合同受益权(保险金)设立的自然人单一财产权信托,主要以财富传承为目的,可视之为信托财产来源特定化为保险赔偿金和保险年金等的迷你化、批量化的家族信托,一般不设立具体终止期限。”中信信托副总经理刘小军说,中信信托的身故保险金信托、生存保险金信托等业务,都是针对高净值家庭的财富规划和传承服务。
保险金信托属于服务信托,同时衍生出资产管理业务,是“事务管理+资产管理”的单一服务信托产品。业内人士表示,在保险金信托中,投保人将其人寿保险合同的权益,即未来产生的保险理赔金或年金、保险分红等,设立信托;一旦发生保险理赔或分红,信托公司将按照投保人事先对保险资金的处分和分配意愿,长期且高效地管理这笔资金。保险金信托的重点是实现委托人在保险理赔或分红后,对受益人如何获取财产的管理意志的延续,而不仅仅是简单的财富增值。
实际上,保险金信托简单来说可以看成是针对相应保险的增值服务,比如,保险金信托可指定受益人,避免未来纠纷;还可避免受益人一次性获得大额现金后不当管理、滥用,避免受益人的监护人挪用保险金;投保金额可事先合法隔离,保障受益人权益等。百瑞信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员陶斐斐说,保险金信托通过“保险+信托”的独特结构,充分发挥信托在财产隔离保护、保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以有效实现财富的管理和传承,可帮助高净值客户实现学业激励、事业发展、消费引导、约束惩罚和养老保障等财富传承目的。
在业内人士看来,保险金信托以保险法、信托法等为支撑,在设立的各个环节依法执行,才能得以真正实现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进行财富传承。随着未来相关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保险金信托业务在中国市场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据了解,目前,国内已有数家信托公司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出保险金信托产品,在该业务领域发展领先的信托公司还可实现循环投保、多张保单进入同一信托、身故金和生存金同时进入信托、优先受益人设置等功能。
中信信托相关业务负责人说,中信信托与信诚人寿合作推出的保险金信托的门槛是累计保额达到500万元,而不是按实际交付的保险金额计算。国内的家族信托门槛较高,而与保险巧妙结合后,能让更多人享受到家族信托的服务。
对于如何选择保险金信托,陶斐斐认为,应优先选择投资和创新能力强、与保险机构有较深入的合作、家族信托业务开展比较好的信托公司。某信托公司人士表示,除了关注机构的信誉,该机构是否具备较好的资产管理能力也很重要。
不过需要看到的是,“作为新兴的财富传承业务,国内保险金信托发展还处于初期阶段,在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有效合作,保险金信托业务顺畅运作以及规模化操作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上述信托公司人士说。(经济日报记者 常艳军)